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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室宗亲与官僚私下大肆霸占田地还隐瞒不报,朝廷财政体制出现大危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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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武二十六年,南京后湖的库房里堆满了从全国各地运来的册籍。 那些纸张上密密麻麻地写着每一块田亩的方圆四至、田主姓名和应缴税粮的数字。 据《明史·食货志》记载,这一年丈量京省总计田土八百五十万八千六百二十三顷,夏税米麦四百七十一万二千九百石,秋粮米二千四百七十三万四百五十石。 这是明朝立国以来第一次把全国的土地变成了一本可以翻阅的账。 但账本上的数字是一回事,田里的粮食是另一回事。 那本账后来被人翻

洪武二十六年,南京后湖的库房里堆满了从全国各地运来的册籍。 那些纸张上密密麻麻地写着每一块田亩的方圆四至、田主姓名和应缴税粮的数字。 据《明史·食货志》记载,这一年丈量京省总计田土八百五十万八千六百二十三顷,夏税米麦四百七十一万二千九百石,秋粮米二千四百七十三万四百五十石。 这是明朝立国以来第一次把全国的土地变成了一本可以翻阅的账。 但账本上的数字是一回事,田里的粮食是另一回事。 那本账后来被人翻过很多次。 翻着翻着,有人发现了一个问题:账上的田越来越少。 洪武二十六年到弘治十五年,一百一十年间,全国在册田土从八百五十余万顷降到六百二十二万余顷。 到了万历年间,内阁首辅张居正派人重新丈量,清出的实在田土是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。 这些数字摆在任何一个管过钱粮的人面前,都会问同一个问题:田去哪了? 明初的土地分配有一个特点。 朱元璋打天下的时候,元末战乱把大片田地变成了无主荒地。 他一边承认农民在战乱中占有的土地,一边用“人给十五亩、蔬地二亩,免租三年”的条件招人垦荒。 这些新开垦的田地,按洪武年间的规定,很多是“永不起科”的。 一个农民有田种,有饭吃,就不会轻易揭竿而起。 朱元璋很清楚这件事。 他花了大量精力抑制豪强、打击贪官,洪武年间的四大案杀了几万人,抄没的田地不计其数。 这些抄没田被转为官田,科则比民田高得多,苏州一府的官田赋税一度占到全府田赋的九成以上。 但朱元璋做这件事的逻辑是:把土地从豪强手里拿过来,分给没有地的人种,同时保证朝廷能收到足够的税粮。 这个逻辑在洪武年间是成立的。 问题出在后来。 宗室是第一批伸手的人。 明制规定,亲王赐给庄田千顷,郡王给田六十顷。 这个数字本身不算离谱,但宗室获得土地的方式远不止钦赐一种。 奏讨是另一条路。 所谓奏讨,就是把农民正在耕种的土地指为“闲地”“空地”“荒地”,向皇帝奏求,一旦应允,就据为己有。 更隐蔽的是投献。 有人把自己的田投献给王府,寻求庇护;有人把别人的田指为无主地,献给王府邀功。 投献的名目五花八门——民田、民人起科地、租地、军民祖业征粮地、民种淤地、湖地、空闲地、官地,甚至连民间公共祖坟山地都在投献之列。 被投献的人是什么处境? 农民的土地一旦挂到了王府名下,他就从自耕农变成了佃农或仆役,向王府交租,不再向朝廷纳粮。 王府庄田是免差的,这些消失的田亩就从国家的账本上蒸发了。 《大明会典》里反复出现针对投献的禁令。 有一条规定写得很具体:凡军民人等将民间起科田地朦胧投献王府及内外官势之家,投献之人问发边卫永远充军,田地给还寺观及应得之人管业。 这条禁令本身说明了两件事:投献是普遍存在的,而且朝廷一直在试图阻止它。 但禁令的效果如何,看后来田亩数字的变化就知道了。 官僚的加入让局面更加复杂。 正德十六年,户部给事中孙懋上奏,提出按照官职崇卑制定优免则例:京官三品以上免田四顷,五品以上三顷,七品以上二顷,九品以上一顷,外官递减。 这个方案的本意是给官员一点合法的免税额,把他们从灰色地带拉回明面上来。 但它打开了一个口子。 免田额度是固定的,可官员实际占有的土地没有上限。 多出来的部分怎么办? 诡寄。 诡寄的做法是:把自己的田挂在享有免田特权的官员或宗室名下,名义上是他们的田,实际上还是自己的,但税不用交了。 一个官员名义上只免四顷,可他的名下可能挂着几十顷甚至上百顷别人寄来的田。 地方官吏和这些大户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,查起来千头万绪,最后往往不了了之。 鱼鳞图册本来是防止这类事情的工具。 洪武二十年,朱元璋命国子生武淳等人分行州县,随粮定区,量度田亩方圆,把田主的姓名和田地的四至都写清楚,编类成册,“状如鱼鳞”。 理论上,每一块田都在册上有名,谁的地、多大、该交多少税,一目了然。 但图册要人来维护。 人口在流动,田地在买卖,十年一造的黄册和鱼鳞图册很快就跟不上了。 嘉靖年间有人指出,鱼鳞图册虽然把“欺隐之弊”堵住了一时,但侵蚀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。 到了后来,地方官吏和地方大户勾结,在册籍上做手脚,把有主的地写成无主,把熟田写成荒地,把该交税的地写成免差的地,鱼鳞图册反而成了隐占的掩护。 田亩在册数急剧下降的同时,人口在册数却没有同比例减少。 洪武二十六年有户一千零六十五万余,口六千零五十四万余。 弘治十五年户降到九百六十九万余,口降到六千一百四十一万余。 户数少了将近一百万户,口数却基本持平。 这意味着很多家庭还在,只是他们名下的田不见了。 田没有消失,它只是换了一个不用交税的名字。 财政的另一根支柱也在塌。 洪武八年,朱元璋下令造大明宝钞。 宝钞以桑穰为材料,“高一尺,广六寸,质青色,外为龙文花栏”,上面写着“大明通行宝钞”。 朝廷规定,每钞一贯折铜钱一千文、银一两、金四分之一两。 这个比价是行政命令定下来的,跟宝钞实际能买到什么东西没有关系。 更要命的是,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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